奚要武
1992年6月至2008年6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,先后担任审判员、民二庭副庭长、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2008年6月至2016年12月在镜湖区政府工作,先后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、区房屋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区政协副主席、区政府副区长。2017年3月至今任现职。被聘为芜湖市委党校学员导师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兼职教师,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外聘导师。
擅长宣讲领域
检察公益诉讼,在芜湖市人大常委会、芜湖县、繁昌县人大常委会宣讲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,反响较好。
业务专长、科研成果、著作
2017年以来,先后在《人民检察》、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》和《检察日报》等国家级报刊发表检察业务论文四篇,在《江淮法治》、《安徽检察》、《江淮时报》发表论文六篇,获得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一次,三等奖二次。
专家观点
专家视频